2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经组织论证和审定,补肾润肺口服液等1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这12种药品的通用名称分别为,补肾润肺口服液、定坤丹、黄芪精颗粒、金银花软胶囊、人参蜂王浆咀嚼片、小儿
柴桂退热颗粒、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小儿退热颗粒、心脑欣丸、银黄颗粒、聚维酮碘药膜、维生素B12滴眼液。
公告要求,相关企业在2019年3月20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公告明确,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双跨品种的处方药说明书可继续使用。
我国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因此,非处方药又称为柜台发售药品,简称OTC。
非处方药主要包括感冒药、止咳药、镇痛药、助消化药、抗胃酸药、维生素类、驱虫药、滋补药、通便药、外用药、避孕药、护肤药等。
非处方药又进一步根据安全程度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前者安全性相对较低,后者安全性相对较高。
非处方药的包装上有椭圆形的OTC标志,甲类为橙红色椭圆形底阴文,乙类为墨绿色椭圆形底阴文。
值得注意的是,这12个处方药转非处方药的药品,有3个为“双跨类别”药品,分别为定坤丹、金银花软胶囊、心脑欣丸。
所谓“双跨”类别,是指一个药品既是非处方药又是处方药。界定“双跨”药品的身份主要是看其适应证。某些药品作为非处方药时有多个适应证,有些适应证患者能够自我诊断,这部分就作为非处方药;而患者难以判断的部分就仍为处方药。虽然药品一样,但其包装、说明书和使用途径不同。
公告同时发布了这些药品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具体为:
补肾润肺口服液的功能主治项为,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定坤丹的功能主治项为,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
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黄芪精颗粒的功能主治项为,补血养气,固本止汗。用于气虚血亏,表虚自汗,四肢乏力,精神不足或久病衰弱,脾胃不壮。
金银花软胶囊的功能主治项为,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人参蜂王浆咀嚼片的功能主治项为,滋补
强壮,益气健脾。用于病后体虚,疲乏无力,食欲减退,神经衰弱。
小儿柴桂退热颗粒的功能主治项为,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的功能主治项为,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
小儿退热颗粒的功能主治项为,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心脑欣丸的功能主治项为,益气活血。用于气虚血瘀所致的头晕,头痛,心悸,气喘,乏力。
银黄颗粒的功能主治项为,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聚维酮碘药膜为妇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适用于治疗霉菌性(念珠菌)
阴道炎。
维生素B12滴眼液(规格:10毫升:2毫克)为眼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适用于眼疲劳等眼部不适症状。
维生素B12滴眼液(规格:0.02%)为眼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适用于缓解调节性眼疲劳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