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原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临床甲减和亚临床甲减)以及继发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左甲状腺素(L-T4)的替代治疗是最重要的治疗方式。L-T4起始剂量、调整方法及控制目标需个体化。
这件看起来很简单的事,其实是一种量体裁衣的艺术。要掌握这门艺术,其实可以分五步走。
1.决定替代治疗方法
对于原发性甲减,应根据促甲状腺激素(TSH)升高水平,决定完全替代治疗还是部分替代治疗。
如TSH显著升高时,L-T4使用完全替代剂量;TSH≤10mU/L或者患者只有亚临床甲减,使用较低(部分替代)剂量(25~50μg/d)。
另外,甲状腺全切术后需完全替代治疗。
继发性甲减时因TSH缺乏,通常需完全替代治疗。
2.设定控制目标值
TSH和FT4是甲减控制的主要指标。原发性甲减的具体控制目标是这样设定的:
老年患者:65~70岁老年人的TSH控制在正常范围,70岁以上老年人的TSH维持在4~6mIU/L。合并缺血性心脏病者,在治疗冠心病基础上,尽量维持TSH达标。
成人患者:控制在参考值正常范围。
孕妇:维持TSH位于妊娠特异性参考范围的下半部分。如果没有特异参考范围,则将TSH控制在2.5mIU/L以下。
婴幼儿、儿童青少年:维持T4位于参考范围的中上水平,TSH位于参考范围的中下水平。治疗开始后大约2~4周T4应接近正常。
继发性甲减患者的血清TSH不是足够替代量的可靠指标,血清FT4应达到正常范围的中上部分。
3.计算完全替代治疗所需剂量
目前推荐根据理想体重(下列体重均为理想体重)计算完全替代治疗所需L-T4的剂量,肥胖患者不必根据其实际体重提高药物剂量:
老年患者:需要较低L-T4剂量,约1.0μg/kg?d。
成人患者:L-T4约1.6~1.8μg/kg?d。
孕妇:若孕前已服用L-T4,怀孕后需增加20%-30%的剂量,或在每周正常剂量中增加2天的剂量,每周2天的额外剂量要分开服用,中间间隔几天;孕期诊断的临床甲减,完全替代剂量约2.0~2.4μg/kg?d。
婴幼儿、儿童青少年:L-T4需要剂量偏高,新生儿约为10~15μg/kg?d;3~12个月约6~10μg/kg?d;1~3岁约4~6μg/kg?d;3~10岁约3~5μg/kg?d;10~16岁约2~4μg/kg?d。
甲状腺癌术后患者:需要剂量约为2.2μg/kg?d,以达到TSH抑制治疗目的。
另外,甲减病因、合并疾病也会影响替代治疗的药物剂量。
如甲状腺切除者较桥本甲状腺炎对L-T4需求量大;甲状腺素结合球蛋白(TBG),甲状腺素转运蛋白和白蛋白从尿液中丢失导致了甲状腺激素的流失,因此甲减患者合并肾病综合征需要增加L-T4的治疗剂量。
慢性胃炎可能影响胃内的酸性环境,从而影响L-T4吸收,使其需求量增加。
4.确定L-T4的起始剂量
在此步骤,依然按照不同人群确定不同方案。
老年人及合并缺血性心脏病患者:L-T4起始剂量要悠着点,12.5~25μg/d开始。
成人患者:年龄<50岁、没有心脏疾病的中青年患者起始L-T4剂量可以给予所需全剂量。年龄>50岁需评估心脏功能,通常以25-50μg/d起始。
孕妇:孕期甲减按前述方法加量L-T4,孕期诊断的临床甲减可以完全替代治疗剂量起始;孕期诊断的亚临床甲减按TSH分层推荐L-T4起始剂量:TSH>2.5mIU/L,25μg/d起始;TSH>8.0mIU/L,75μg/d起始;TSH>10.0mIU/L,100μg/d起始。
婴幼儿、儿童青少年:步子可以迈得大些,为避免影响生长发育,婴幼儿起始剂量为10~15μg/kg?d,如无心肺疾病,儿童青少年以每日2~2.5μg/kg(理想体重)起始L-T4。
5.调整剂量及监测
老年人及合并缺血性心脏病患者:缓慢增量L-T4,每2-4周增加12.5~25μg。
成年患者:年龄<50岁,既往无心脏病史的患者加量可以稍快些;年龄>50岁患者服用L-T4前应常规检查心脏状态,加量宜稍慢些,每1~2周增加25μg。
孕妇、婴幼儿及儿童青少年:替代治疗时应尽快达到有效目标剂量。
治疗初期,每4~6周需检测甲状腺功能,根据甲状腺功能的变化调整L-T4剂量,直至达到治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