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曾经熟悉的药品别名
摘要:按规定,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书必须注明《中国药典》规定的药品通用名称。专业期刊、书籍及正式学术场合的论文、讲演稿等也应该不再用别名。因此,很多药品别名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仍有一些药品的别名为患者所熟知,比如安定,很少有患者知道地西泮。
通用名
即中国药典委员会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制定的药品名称与中国药品通用名称(CADN)。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药品标准采用的通用名称为药品的法定名称,也是药品的正式名称。如果某
药物已在世界范围内使用,那么,将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转换为英文名称,即为国际非专利名(INN),此为世界通用名称。
商品名
是不同的
制药厂商对自己产品所起的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的药品名称,具有专属性。按照规定,商品名应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商品名通过注册即为注册药名,常用R表示,未注册的用TM表示。
别名
又称为习用名、曾用名,是不规范的名称,曾被长期广泛应用。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规定,药品的别名已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也就是说,能真正代表药
品身份的名称只有通用名。
按规定,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书必须注明《中国药典》规定的药品通用名称。专业期刊、书籍及正式学术场合的论文、讲演稿等也应该不再用别名。因此,很多药品别名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仍有一些药品的别名为患者所熟知,比如安定,很少有患者知道地西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