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很多问题是大人造就的,家长的问题若不调整,孩子的问题也调整不了。如果要想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性格、品格,那么最重要的时间段是在6岁之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李玫瑾教授
是的,一个犯罪学家,却频繁地在媒体上讲育儿。
因为,在多年的工作中,她发现,血淋淋的案件背后,是一个个因为抚养不当而造成的痛苦的扭曲的灵魂。罪犯,都是养出来的。再怎么强调早年抚养,也不为过。
李玫瑾教授讲的理念,其实不算新鲜,但从她的嘴里说出來,却那么真真切切,仿如切肤之痛,令人无法忽视。
6岁之前是孩子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
李老师说:曾经在一次论坛上,很多搞教育的老专家问过我一个问题,说你是穿警服吗?听你讲课的学生是警察吗?我说是。他说你为什么关注家庭教育呢?你穿警服的老师给警察上课的怎么讲家庭教育呢?
我研究犯罪心理,实际上是两个领域上的,一个领域是立足于公安侦查中的,包括预防犯罪的心理问题。还有一个领域就是人的心理问题的由来。
关于人的心理问题的由来,我个人在这些年中一直在做家庭抚养教育。人生中关于人的知识,可能你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我在专业领域讲课的时候,很多人说:“没有想到从犯罪心理学课收获最大的是知道怎么样教育孩子了,可惜我听晚了,孩子都长大了。
从社会广泛角度来看,绝大多数是抚养性格培养这一部分存在问题,因为性格在心理学中属于个性部分,个性的问题都是终身的问题。后天性格在早年形成。我常说性格和言语现象非常接近。小孩刚来到世界上并不会说话,但是他在1岁张嘴,3岁啥都会说了,他说的都是必须的,也就是他听到什么话说什么话。性格跟言语学习完全是同类的,也就是说性格是后天的心理现象,主要表现在与人和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的一种固有模式,包括思维模式,这些模式不是先天的,取决于后天人的互动。孩子在18岁之前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意味着心理不成熟。真正培养孩子性格在孩子未成年前可以做,但是这18年的影响并不均等,最最重要的时间是在6岁。
未成年人心理犯罪解析
李玫瑾说,人的心理问题,是滞后反应的。今天的行为,却不是因今天的问题。那些莫名奇妙难以理解的行为,根源往往都在过去。
在发展心理学中,根据心理年龄的不同,人生可以被划分为十个时期,而18岁以前的部分又是比较重要的,按照6岁一个阶段进行划分,它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那么哪个阶段的变化最多呢?排在第一位的便是6岁以前。要想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性格、品格,最重要的时间段是在6岁之前。
我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这在社会上算少数的心理现象,但其中的很多问题却和孩子6岁以前的家庭心理抚养有关。什么叫心理抚养?从字面上可以看出,它跟平时的抚养是不一样的。心理抚养主要指父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以培养儿童的健康心理为目标,对其未来发展影响很大。
因此,如何对0到6岁的孩子进行家庭心理抚养、什么才是成功的家庭心理抚养等问题是每个家长都需要关注的。
人,实际上都是一种产品。是社会、教育的产品,最重要的,是家庭的产品。孩子性格有缺陷,问题往往出在早年的抚养。
大多数经历创伤的孩子,会把记忆封存,恐惧压抑,当下或许表现得若无其事,但就像是吃下了一颗错的药,缓慢释放伴随终身,导致不同程度的身体或性格问题。
最终孩子就像患了慢性病一样,自己难以察觉,却总宿命般的在重复着犯错。
而且,这几乎是不可逆的,很难好了,只能带病延年。严重者将会导致悲剧。
在孩子3岁之前,让自己成为他的依恋
工作太忙,让老人带孩子?父母的陪伴更加重要
虽然我们很多家长也能很好地教育孩子,但是那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养育方式。我们现在压力比改革开放前大很多。我们以前除了上班,下班后没有什么繁忙事情。现在下班后还有很多事情把我们时间占满了。对孩子某些方面进行培养,比如说第一个问题要在孩子3岁时对孩子说不行,这是很多家长根本没有意识到的。农村地区老人带孩子比较多。老人带往往比较宠溺,这种宠溺早年看不出,你宠他他也不会怎么样,但是当他过了12岁,身高迅速达到成人高度的时候,本来家里面父母和孩子关系很好,上网成瘾,家长就会说你怎么现在不听话了,越长大越不听话,其实家长不明白孩子不是长大不听话,是你前面的性格模式没有建立。
李玫瑾一直强调,养育一个孩子,绝对不是吃饱喝足就可以,最重要的是要有心理抚养。
简单来说,就是要花时间陪伴孩子。陪他玩,关心他的情感、内心世界,这比给孩子赚钱、存钱更重要。
尤其是1-6岁这个孩子建立依恋关系的关键时期,如果孩子对抚养人没能建立过这种心理关系,那么,孩子心理发展异常的可能性就会很大,性格、与人交往等都会有问题。
生活中常见的是:孩子到了青春期,突然变得跟父母特别陌生疏远,或者开始学坏了,父母又打又骂,但就是一点用都没有。
为什么?
李玫瑾说,因为“为时已晚”了,做父母真的是有有效期的。
只有建立了依恋关系,孩子才会自觉自愿地接受抚养人在管教和观念方面的影响。
通俗地说,就是孩子由你亲自带大,跟你亲,才会听你管。否则,等孩子长大,进入了“发病期”,你想管也管不动了。
孩子的成长是不可逆的,他不会一直等着你忙完,再来与你亲昵。不是说每个妈妈都要成为全职妈妈,也不是说为了孩子要牺牲自我,而是想说,我们成了父母后,需要从忙碌的节奏中,抽出专门的时间来全心全意地陪伴孩子,哪怕每天只有半小时。
关心他的想法,关心他的喜好,关心他是否快乐,而不仅仅只是吃喝拉撒。关注孩子的内心,比关注他们的身体更重要。
每个降临人世的孩子最初都是天真善良的,如果长大后表现出冷酷和残忍,那一定是他在生命早期体会了太多的无情。
家长宠孩子是天性,但教育需要智慧
3岁之前,需给孩子立威,定规矩,不能一味宠爱溺爱
具体来说,在孩子6岁前,父母应该树立起自己的威信,既要让孩子依恋自己,同时还要让他知道必须听父母的话,如果不听,父母就会生气,生气的后果很严重。这个“威”一般在孩子三岁上下树立起来。
家长树立威信的过程,也就是给孩子定规矩的过程,难免会有孩子因为害怕父母的严厉而哭闹,当关上门独自教育孩子的时候,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不要骂,骂是不好的示范,孩子以后也可能会这样做;第二不要打;第三不要在这个时候蹲下来跟他讲道理,因为他在哭,这时候父母说的任何话,都会让孩子觉得这是在求他;第四不要走开,走开没有教育意义,因为孩子看不到父母的表情。
举个有趣的例子:
当孩子哭闹的时候,家长不要出声,不要哄,不骂不打,就说“你这样哭是不对的”,然后可以拿一个凳子坐在那。孩子闭着眼睛哭,他会悄悄睁开眼看,想“你怎么还不来抱我”;第二次继续哭,然后再睁开眼,看看怎么还不理我,然后继续哭;到第三次的时候他自己就不哭了。这个过程就是让他知道,是他自己不对,哭是没有用的。等他哭完了,家长可以拿热毛巾帮他擦擦脸,让他觉得父母还是爱自己的。擦完了以后,再坐下来,问他“要哭吗,要哭接着哭,我等你”,这个时候他就知道,哭是没有用的,这是无语自威。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家长只要拉下脸,孩子就明白了。
这个威严很简单,但一定要早做。做完这件事后,孩子哭得很累,家长就可以帮他脱掉衣服,让他睡一会,睡着以后再离开;如果有的孩子不想睡,那就出去喝点水,或者吃一点东西。吃东西之前,家长可以说“妈妈要跟你说一件重要的事,说一说刚才哭的事”,这么做是为了让他知道这个事没有过去,也是为了告诉他以后应该怎么做。
依赖这一件事,好像能给不同的人带来多种不同的烦恼,我们大体总结出有以下三种:
烦恼1:觉得对方太依赖自己。总是要求秒回,有时候真的做不到。有时候也真的很想有一些自己的空间。
烦恼2:对方抱怨自己不够依赖对方。对方觉得自己太独立,什么事儿都不需要他。
烦恼3:对方抱怨自己太粘人。如何评估到底是自己太粘人,还是对方爱无能?
什么是过度依赖呢?过度依赖会对关系有什么影响?如何才能科学地把握依赖的程度?
心理学家RobertF.Bornstein这么描述适度依赖:“适度依赖指的是,融合了亲密感和自主感,在依靠他人的同时,仍保有强大的自我意识。但同时,适度依赖的人在需要时,也会很愿意请求别人的帮助,而不会因为求助觉得自责。”
也就是说,合适的依赖,并不会让人产生“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的感觉,不会觉得自己的选择都要寻求对方的同意,但同时也知道对方很愿意被自己需要,是一种放松而安全的感觉。
AaronPincus和MichaelGurtman通过研究发现,成年人的依赖需求有三种典型的情况。我们在依赖别人时,可能会出现这三种中的一种或几种:
一、爱的依赖:
容易陷入爱的依赖的人,往往将亲密关系(包括亲情、友情等)视为重要的人生部分。与其他人保持紧密联系,会让他们觉得安全和幸福。他们喜欢被人喜欢、被人支持。与相爱的人分离会让他们不安,一旦被疏远,他们就会感到被拒绝的痛苦。他们乐于帮助朋友,也会常常求助,他们将之视为彼此关爱的重要方式,而当关系出现破裂,他们也会想办法尽快修补。
这类人特别需要生活中存在爱的对象。他们会因为有彼此依赖的人感到幸福。缺失爱的对象,很容易使他们陷入孤独、寂寞之中。也是因为这样,这类人的空窗期会很短。在一段关系结束后,他们很容易发生“反弹式关系”,随便找个人继续开展爱的关系,来逃避独处的状态。
二、可利用式依赖:
容易陷入可利用式依赖的人,将良好的人际关系视为生活的重心。与其说他们享受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如说他们更在乎的是人际关系的良好状态本身。他们害怕消极评价,害怕伤害别人的感情,很难拒绝朋友的要求,即便这些要求让自己苦恼。他们担心自己无法达到别人的要求,并为此感到抱歉。为了维持关系,他们更在乎别人的需求,会牺牲自己的意愿迎合他人。
这类人面对的困难,是对自身需求的忽视,可能导致自己的生活陷入混乱,甚至这种讨好心理会被一些人恶意利用。他们对于他人的依赖,是容易被他人剥削和利用的。看起来是这些人在取悦别人,其实他们才是依赖感更强烈的一方:他们需要那个对象接受自己的讨好。
三、顺从式依赖:
容易陷入顺从式依赖的人,整体来说没有多少主见,在需要自己做决定时,他们常常不自信,希望别人能提供帮助,即便做出选择,也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而改变主意。他们不愿成为领导者,更愿意做一个追随者。他们渴望自己的人生中出现一位导师般的人物,带领自己去生活。
有这种依赖感的人,生活或感情中常常有不安感。他们渴望依附别人,即便已经身在亲密关系之中,他们也担忧被抛弃,比较粘人。潜意识里,他们甚至是渴望着对方替自己承担人生选择的责任。很多时候,他们还会为了反复寻求对方爱的确认,反而做出破坏关系的行为。
以上三类依赖并非彼此排斥,可能在有些人身上同时出现。一般来说,当这些依赖在一个人身上复合在一起、或后两种依赖中有一类表现得较为明显,这个人很可能就是过度依赖。
过度依赖者觉得自己是不完整的、虚弱的,常常处在焦虑之中,总是试图和他人保持紧密联系,害怕自己被疏离、被抛弃,通过依附他人逃避生活的挑战,即便面对轻视和伤害时也很难放弃依赖。
过度依赖者:一场操纵与愤怒的游戏
人们用“作”,来形容在情感中使性子、绕弯子期待对方能关注和爱护自己的行为。而过度依赖者的很多行为都可以用“作”来概括,那么与过度依赖者谈恋爱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过度依赖的人常常显得无助,像个孩子一样需要别人的关注和呵护。他们会夸大自己的脆弱,显得容易受挫,会因一些日常小事陷入低落情绪之中,甚至生气、哭泣,实际上他们更在乎的是潜在照顾者对他们的关心,而不是困难或受挫本身。有时候遇到一些本可自己决定的小事,他们更情愿别人来为自己下判断,借机得到别人的关心。
有时候,他们采用的方式更加隐秘和迂回,比如有些人会生病或过敏,或是编造一些痛苦经历,将自我塑造成需要关爱的对象。他们在关系中像是在游戏,使用这些手段布下“关系陷阱”,让对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
而一旦对方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过度依赖者很容易陷入充满敌意的控制模式,他们会通过愤怒、崩溃、发狂等状态来胁迫他人,取得支配地位,比如在急需对方到自己身边时会大喊“如果你现在还不回来,你就永远别回来了”,在恐惧分手时会说“如果你离开我,我就死给你看”。
有些过度依赖者容易善变,态度反复无常,在极端的依赖与疏离之间摇摆不定。在想要依赖的时候,他们非常粘人,尽可能与对方在一起;在担心自己被抛弃时,他们会疏远或作出一些威胁关系的行为,其实只是期待对方能够挽留自己、更关心自己,以此确认对方的爱。
有些和过度依赖者恋爱的人,会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照顾者。他们会照顾过度依赖者的情绪,有时感到自己是成人,对方是小孩。
在恋爱一段时间后,有些过度依赖者的对象因此产生抵制心理,做出情感上的退缩,以冷漠的态度面对,甚至提出分手。而如果过度依赖者遇到溺爱者,则可能陷入长久的依赖共生关系。在依赖共生关系中,溺爱者不会获得健康的自我边界,被溺爱的过度依赖者,也不会学会为自己的情绪和情感负责任。
溺爱者面对过度依赖者不会选择退缩,而在照顾中获得一种权威感,他们乐于接管过度依赖者的各类需求,并为两人关系制定一些规矩,在主导关系的过程中也在强化过度依赖者的无力感。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过度依赖者无法拥有幸福的爱情。只是他们需要遇到非常安全的人,与他们长期磨合,他们自身也要做出改变的努力。不过,一旦关系破裂,过度依赖者在进入一段新的关系后将再次面临相似的困境。
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李玫瑾深深认识到6岁之前对于孩子性格乃至一生的影响,人性教育比智力教育更重要,性格才真正决定命运。
假如您孩子的行为已经或多或少的出现了问题,请记住一点:改变孩子行为须先改变大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