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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为什么总是害身边的亲人?

2017-08-16 来源:心理精神疾病专家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抑郁症患者会因为个人的无价值感和抑郁情绪,产生自杀念头,一些会付诸相应的自杀行为,严重抑郁时,自杀率为15%-20%。但是除了自杀,还有两种变相自杀行为,一种是“扩大性自杀”,另外一种是“曲线自杀”。

  据调查,行凶男子生前患有抑郁症

  又是一起由于抑郁症引发的杀人自杀案件!抑郁症如此可怕,不仅毁了自己的生命,更造成了身边人无辜的牺牲。令人不禁扼腕!这让我们想起,同样是在几年前的夏天,同样是发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高等学府里,抑郁症妻子弑夫后自杀,双双身亡:

  “警方经调查发现,许家林生前与妻子彼此恩爱,其妻平时并无杀人动机,突然对他下手,疑与其抑郁倾向有关。许妻是中南财大校图书馆工作人员,2007年因患肿瘤做过脑部手术,此后情绪日渐抑郁。”——2013年8月

  老太用枕头闷死痴呆老伴,博士生抑郁发作掐死女友,武汉抑郁症患者杀人壮胆以求自杀……类似案件在我们身边一一上演。我们之前都知道,单纯抑郁症的情绪极端更多的是伤害自己,不致产生伤害他人的行为。那么,是什么诱发着他们这些杀人举动呢?

  他们为何要伤害自己的家人?

  最令人遗憾的是,一部分抑郁症患者的伤人目标往往是身边亲近的人:武汉某高校博士后的妻子将其杀害后欲自杀,所幸被邻居及时救下,据街坊反应,他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妻子在几年前患了抑郁症,病情不断恶化;重庆某年轻妈妈,在生下孩子一年左右,便将自己的孩子摔死,然后自己跳楼自杀。

  这些行为在我们眼里实在是不可思议:自杀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带上自己的家人一起呢?但从心理学上说,这些做法又是可以理解的:她们担心在自己死后家人无人照顾,可能会面临很多困难与挫折,认为把家人留在这个世上是一种伤害,一起升往极乐才是对他们的爱。从这个角度上说,抑郁症杀害家人属于一种扩大性自杀,不是真正的他杀。

  “扩大性自杀”和“曲线自杀”

  抑郁症患者会因为个人的无价值感和抑郁情绪,产生自杀念头,一些会付诸相应的自杀行为,严重抑郁时,自杀率为15%-20%。但是除了自杀,还有两种变相自杀行为,一种是“扩大性自杀”,另外一种是“曲线自杀”。第十届全国司法精神病学术会议上,指出抑郁症患者犯罪占一般杀人案的16.8%-23%。而且抑郁症患者杀人案件中,多数为“扩大性自杀”,即杀害孩子、伴侣或者其他家庭成员。

  在“扩大性自杀”犯罪者中,9成女性抑郁症患者选择杀死自己的孩子,而7成男性抑郁症患者杀死自己的伴侣。身为抑郁症患者,他们有自杀的想法,担心在自己死后,家人会继续受罪,如孩子或者爱人得不到较好的照顾,或者承受一些苦难,所以他们选择杀死亲人后,然后选择自杀。部分患者自杀未遂,但亲人已逝,自杀前的病理性行为已经不在,取代的是面对事实的内疚,很多患者在内疚中病情加重或者患上精神分裂症。

  另一种是“曲线自杀”,也成为间接性自杀。即患者有自杀想法,但是没有勇气实施自杀行为,所以希望通过杀别人,以图壮胆自杀或者利用法律处死自己。而这样被杀害的人,多是陌生人或者相关甚微的人。且并不是一时冲动为之,而是经过思索和选择对象,且事后有自首行为。

  抑郁症杀人会被判刑吗?

  精神病人杀人是不受法律惩罚的,是因为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抑郁症并不等同于精神病。关于抑郁症患者杀人如何量刑,并没有一致的结论。根据国内已有的案例和研究,多数抑郁症患者杀人后,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关键点在于患者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有辨认力和控制力,二者其一受损就不是完全刑事责任人,一般根据精神诊断判定案发时,犯罪者的辨认力和控制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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