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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能结婚吗?

2016-09-28 来源:健客网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婚姻问题上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法律层面的问题

  1.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结婚
 
  首先,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婚姻问题上与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但精神病人在急性发病期间不宜结婚,这是因为病人很难履行家庭成员的义务,并且精神症列明显者丧失了正常人的行为自控能力。因此民间的所谓用“冲喜”来治疗精神病例不宜提倡。其次,反复发作、病情控制差的重性、慢性退缩的精神病人也不宜结婚,因为病人不能建立和维持正常夫妻的家庭生活。但病情缓解、间歇期长者则例外。再者,中度或重度的精神发育迟缓(俗称低能、白痴)的病人不宜结婚,因为病人不能理解婚姻、家庭的实质意义。
 
  严重癫痫、反复发作的病人也不宜结婚,因为病人具有行为冲动、对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的危险性。某些特殊的神经、精神疾病,如有明显的性功能性心理障碍的病人同样不宜结婚。
 
  神经症、轻度精神发育迟缓、人格障碍、抑、郁症等均不属于不能结婚的范畴。

  2.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离婚
 
  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而不能自行办理离婚手续的,需由家属、单位组织、司法部分共认指定的监护人代替履行各种法律手续。否则无签约能力的精神病例人所签署的文件无效。
 
  精神病人的配偶仅以“感情破裂”或“不堪忍受”为由提出离婚早诉的至少承担举证下列三种情况的责任,提交有关部门审查:①婚前精神病发病的经过和病情;②结婚时精神活动表现及诊治情况;③目前的精神状态对家庭生活是否带来妨碍和危害性。
 
  一方在结婚以后发精神病的,根据《婚姻法》“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规定,考虑到过去共同生活的感情基础,原则上配偶有抚养、照顾病人的义务。不过,在考虑维护精神病人的利益同时,实际生活中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亦需兼顾。如对方难以忍受精神病人无休止的折磨和痛苦而提出离婚,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应准许离婚
 
  进行登记结婚前,不宜结婚的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对另一方隐瞒了病情,登记结婚后,另一方发现并提出离婚申诉的,法院可酌情宣布解除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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