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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攻克精神病收治的“八大缺陷”?

2016-05-28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目前精神病的收治存在着八大缺陷,那么该如何攻克这些缺陷呢?

  研究发现,当前我国精神病收治制度的八大缺陷:

  第一、非自愿收治没有门槛;第二、非自愿收治没有程序规范;第三、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第四、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第五、出院遵循“谁送来、谁接走”的规则;六、住院期间没有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第七、司法救济失灵;第八、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非常低。

  导致上述八个制度性缺陷的深层原因,在于我国精神病医学理论存在三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谬误。即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收治”看作“纯粹的医疗行为”,认为强制收治与人身自由无关,拒绝司法介入;在立法上,把部分非自愿住院定义为自愿住院,把违背当事人意愿的“非自愿治疗”说成是“自愿治疗”;将医学上的“自知力”作为判断当事人行为能力的标准,给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送治人以“监护人”的地位。

  立法建议:建立有效的异议机制

  一是增加精神疾病防治的财政投入,保证那些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精神病患者能得到足够的治疗;

  二是对那些“被精神病”的人,一定要经过司法程序,法官应享有裁决住院与否、治疗与否的决定权,精神病医生的诊断可作为法官裁决的重要参考;

  三应加快精神卫生立法,明确规定,在精神病收治中,任何当事人都有权请律师。对那些请不到律师者,国家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最核心的是要建立有效的异议机制,推广法律代表制度。建议通过一个渐进式的推进,为非自愿的精神病人提供一套有效的异议机制。短期而言,有民事法庭快速裁定和卫生主管部门处理投诉可供运行;长期而言,应该设立常规性的个案司法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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