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
最重要的是停用和防止重新给予引起肝损伤的药物、属于同一生化家族的药物,避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特别是应谨慎使用那些因对药物代谢酶有诱导或抑制作用而具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450抑制剂西咪替丁、酮康唑和诱导剂利福平、巴比妥酸盐、苯妥英、地塞米松、奥美拉唑等。对营养不良和对药物解毒能力下降的患者和嗜酒的患者应控制给药。
治疗药物性肝病的药物有抗氧化剂、保护性物质的前体(如谷胱甘肽)、阻止损伤发生过程的干预剂或膜损伤的修复剂。N-乙酰半胱氨酸对扑热息痛过量的患者有特殊疗效,可解毒已形成的反应性代谢物,10小时内给药可获最大的保护性效果。重症患者导致肝功能衰竭、重度胆汁淤积和慢性肝损伤进展到肝硬化时,可考虑人工肝支持和作肝移植。
(1)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肝损害的药物。
(2)卧床休息,配合饮食疗法(同病毒性肝炎的饮食),给予维生素B族及维生素C。
(3)深度黄疸应静滴葡萄糖、维生素C,静滴中药茵栀黄,维持电解质平衡。
(4)根据药物情况给予相应的解毒剂。
(5)明显胆淤者可试予强的松治疗。
(6)并发暴发性肝衰竭,应按暴发性肝炎的原则处理,可采用人工肝或人工肾清除药物,并应用特殊解毒剂;扑热息痛引起肝坏死,可用N-乙酸半胱氨酸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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