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坦病毒肺综合征别名:汉坦病毒肺综合症
(一)治疗
鉴于本病起病后病情进展迅速,病死率极高,因此对临床拟诊病例,应仔细监护,认真观察呼吸、心率和血压等情况。由于本病在阿根廷暴发流行时,流行病学研究曾提示存在着人与人之间传播,因此患者应严密隔离。
发病后应早期卧床休息,适当补充水分,可静脉滴注平衡盐注射液和葡萄糖盐水,高热患者以物理降温为主,亦可给予糖皮质激素静脉滴注。
治疗:鉴于汉坦病毒HTNV和SEOV型感染的肾综合征出血热,早期应用利巴韦林抗感染治疗有效,因此美国CDC批准本病早期亦可以试用利巴韦林。新近美国利巴韦林研究组总结了1993年6月~1994年9月利巴韦林治疗HPS效果,30病确诊HPS患者病死率为47%(14/30),与同期未进入研究的34例HPS患者相对比,不能提示利巴韦林有明显效果。因而认为需要一种随机、安慰剂作对照的试验来评价利巴韦林治疗HPS的效果。
其次是对症治疗:临床上出现呼吸困难或低血氧时,应及时给氧,可用鼻管或面罩吸氧。患者烦躁时给予镇静药。若病情加重或吸氧无效,动脉血氧持续低于8.0 kPa(60mmHg)以下,应及时改用机械通气。应用人工呼吸机进行呼气末正压呼吸,直到临床症状好转。此外主张应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以降低肺毛细血管通透性,缓解支气管痉挛,刺激Ⅱ型肺泡细胞合成和分泌肺表面活性物质,减轻肺泡萎缩。可应用地塞米松30~60mg/d,静脉滴注。
出现低血压休克时,应及时补充血容量,可应用平衡盐注射液,右旋糖酐40、甘露醇或人血白蛋白(白蛋白)。扩容期间应密切观察血压变化,调整输液速度,若经补容后血压仍不能维持者,应注意纠正酸中毒,必要时应用血管活性药如多巴胺等静脉滴注。血压正常后仍需维持输液24h以上。
新近Crowleg等报告,对3例伴有严重心肺功能衰竭的患者,进行体外模式人工氧合法(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ECMO)治疗。此3例患者至少符合很难存活标准中的两项,同时是应用最佳常规治疗失败的患者。第1例是在心跳停止时应用ECMO治疗,结果死亡。另2例接受ECMO治疗后存活,没有并发症发生。认为ECMO是对汉坦病毒肺综合征极期患者的一种有效治疗手段。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用。
出现少尿和肾衰竭者,应限制入水量,每天进水量为前1天的出量(尿量+呕吐量)+700 ml。除应用5%碳酸氢钠注射液纠正酸中毒外,主要输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以补充能量,降低体内分解代谢,控制氮质血症的升高。此外,可应用呋塞米静脉注射以促进利尿,若少尿持续4天或无尿24h以上,且尿素氮>28.56mmol/L者可以考虑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二)预后
本病预后较差,病死率高达50%~78%。肺水肿和休克的病理生理变化是威胁生命的重要因素。经多因素统计分析认为血细胞比容增大及乳酸脱氢酶水平越高,病死率则越高;血细胞比容越大和全血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越长,预后越差;白细胞计数越高和全血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越长病死率也越高。亦有报告认为严重的低血压、低血氧和大量支气管渗液则预后差。
Crowleg等复习了以往HPS患者根据常规治疗结果,出现以下情况者很难存活:
①心脏指数<2.5L/(min·m2)[正常2.6~4.0L/(min·m2)];
②血清乳酸浓度>4.0mmol/L(正常0.5~22mmol/L);
③较小的脉搏电位或出现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者;
④难治性休克,尽管经输液补充血容量和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治疗,休克仍不能纠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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