喘息性支气管炎别名:喘息样支气管炎
1988年全国小儿哮喘会议提出评定婴幼儿哮喘的诊断标准(计分法),凡年龄<3岁喘息反复发作者计分原则:
1.婴幼儿患毛细支气管炎或喘息样支气管炎后反复喘息发作≥3次者2分。
2.肺部出现哮鸣者2分。
3.喘息症状突然发作1分。
4.患儿有其他过敏史1分。
5.一二级亲属中有湿疹、皮炎或哮喘患病史1分。
以上总分>5分者诊断婴幼儿哮喘喘息发作,只2次或总分≤4分者,初步诊断为喘息性支气管炎,并继续追踪观察。
①发病年龄较小,多见于1~3岁小儿。
②常继发于上呼吸道感染之后,病情大多不重,有低度或中度发热,仅少数病儿出现高热,呼气时间延长,伴有哮鸣音及粗湿罗音,喘息无明显发作性。
③经治疗后,在第5~7天上述症状减轻。
④部分病例复发大多与感染有关。
⑤近期预后大多良好,到3~4岁时复发次数减少渐趋康复,但是有部分病例远期后发展转为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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