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衰弱别名:神经衰弱症,神劳
一.症状
原来神经衰弱的意义是:“中枢神经系统的一种过分易衰弱和过分易兴奋状态,伴有继发症状”(Muller《神经衰弱手册》,1893)。现在基本上也同意这种观点。许多教科书上不过把症状描述得更详细些。如Kind认为:神经衰弱主要症状是各方面能力下降和对各种刺激的反应增强。心理水平上易疲乏,睡眠障碍,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减弱,带恐怖性质的焦虑。对声、光或躯体各部分有病态的易感性,如心脏虚弱及各种性功能障碍。1985年在我国神经症座谈会上确定的神经衰弱定义指出,本症患者精神容易兴奋和脑力容易疲乏,常伴有情绪烦恼和一些心理生理症状。有学者认为神经衰弱者的疲乏是有选择性的,即对有兴趣的情绪体验不易疲乏,而对无兴趣或潜意识中有抵触情绪者则容易疲乏,这是其特点。主要临床表现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1.衰弱症状 这是本病常有的基本症状。患者经常感到精力不足、萎靡不振、不能用脑,或脑力迟钝,肢体无力,困倦思睡;特别是工作稍久,即感注意力不能集中,思考困难,工作效率显著减退,即使充分休息也不足以恢复其疲劳感。很多患者诉述做事丢三落四,说话常常说错,记不起刚经历过的事。
2.兴奋症状 患者在阅读书报或收看电视等活动时精神容易兴奋,不由自主地回忆和联想增多;患者对指向性思维感到吃力,而缺乏指向的思维却很活跃,控制不住;这种现象在入睡前尤其明显,使患者深感苦恼。有的患者还对声光敏感。
3.情绪症状 主要表现为容易烦恼和容易激惹。烦恼的内容往往涉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感到困难重重,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则自制力减弱,遇事容易激动;或烦躁易怒,对家里的人发脾气,事后又感到后悔;或易于伤感、落泪。约1/4的患者有焦虑情绪,对所患疾病产生疑虑,担心和紧张不安;例如,患者可因心悸、脉快而怀疑自己患了心脏病;或因腹胀,厌食而担心患了胃癌;或因治疗效果不佳而认为自己患的是不治之症。这种疑病心理,可加重患者焦虑和紧张情绪,形成恶性循环。另有约40%的患者在病程中出现短暂的、轻度抑郁心境,以Hamilton抑郁量表评分,常在10分以下。可有自责,但一般都没有自杀意念或企图。有的患者存在怨恨情绪,把疾病的起因归咎于他人。
4.紧张性疼痛 常由紧张情绪引起,以紧张性头痛最常见。患者感到头重、头胀、头部紧压感,或颈项僵硬;有的则诉述腰酸背痛或四肢肌肉疼痛。
5.睡眠障碍 最常见的是入睡困难、辗转难眠,以致心情烦躁,更难入睡。其次是诉述多梦、易惊醒,或感到睡眠很浅,似乎整夜都未曾入睡。还有一些患者感到睡醒后疲乏不解,仍然困倦;或感到白天思睡,上床睡觉又觉脑子兴奋,难以成眠,表现为睡眠节律的紊乱。有的患者虽已酣然入睡,鼾声大作,但醒后坚决否认已经睡了,缺乏真实的睡眠感。这类患者为失眠而担心、苦恼,往往超过了睡眠障碍本身带来的痛苦,反映了患者对睡眠的焦虑心境。
6.其他心理生理障碍 较常见的如:头昏、眼花、耳鸣、心悸、心慌、气短、胸闷、腹胀、消化不良、尿频、多汗、阳痿、早泄或月经紊乱等。这类症状虽缺乏特异性,也常见于焦虑障碍、抑郁症或躯体化障碍,但可成为本病患者求治的主诉,使神经衰弱的基本症状掩盖起来。
二.诊断
本病患者有显著的衰弱或持久的疲劳症状,但无躯体疾病或脑器质性病变可以解释这类症状发生的原因;加上本病常有的易兴奋又易疲劳(兴奋性衰弱),情绪症状、紧张性疼痛和睡眠障碍这4类症状中的任何两项;对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造成了不良影响;疗程在3个月以上;排除了其他神经症性障碍和精神病的可能,便可诊断为神经衰弱。或者依据下列临床表现:
1.衰弱症状 如精神疲乏,脑力迟钝,注意力难集中,记忆困难,工作和学习不能持久,效率减低。
2.兴奋症状 工作或学习时用脑均可引起精神兴奋,回忆及联想增多且控制不住,对声、光敏感,但并不表现言语行动增多。
3.情绪症状 易烦恼、易激惹,也可表现在工作、学习效率下降或精力不足时焦虑、苦恼,但并无广泛的焦虑或原因不明的心境低落。
4.紧张性疼痛 如紧张性肌肉疼痛。
5.睡眠障碍 如入睡困难、多梦、易醒,睡后仍有疲乏感。至少具上述5项症状中的3项,且无躯体疾病或脑器质性病变可以解释这类症状发生的原因,并需经一定时间的观察(如2~3个月)或病程在3个月以上,即可诊断神经衰弱。
需要与神经衰弱鉴别的疾病有:
1.脑器质性和躯体疾病 神经衰弱症状常见于各种脑器质性疾病,如脑动脉硬化、颅内占位病变、颅内感染、颅脑损伤后;各种急、慢性工业中毒;以及各种慢性躯体疾病,如肺结核、溃疡病、慢性肝炎、鼻窦炎、甲状腺及肾上腺疾病等。如果神经衰弱症状发生于上述疾病之后,则应诊断为上述相应的脑或躯体疾病。
2.重性精神病 神经衰弱症状可见于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等重性精神病的早期、病程中和缓解期。这类患者早期可有神经衰弱症状,往往不主动关心自己的健康,不积极要求治疗,并有相应的精神病性症状存在,可资鉴别。
3.其他神经症性障碍 神经衰弱症状也常见于焦虑障碍、恶劣心境、躯体化障碍、疑病症等。如果患者有这类疾病的典型症状,按等级制诊断原则,不再诊断为神经衰弱,而诊断为各种相应的疾病。
这里需特别提到适应不良问题,尤其是大学生远离家乡、亲人,学习方法与中学不同,生活环境也不一样。特别在寄宿制学生中,对集体生活感到很不习惯,发生类似神经衰弱症状群,其实都是适应不良。以往对适应不良认识不足,颇多被诊断为神经衰弱。有些患者到处求医、服药,但效果不佳,而经心理治疗,短程心理分析,疗效显著。
4.疲劳反应 正常人在脑力或体力过度劳累之后,常会产生疲劳反应,出现头痛、头昏、嗜睡、精力不足、注意力不集中、失眠、或烦躁、易怒等症状。但这些症状历时短暂,引起疲劳的因素消除后,经过充分休息,即可迅速恢复常态;一般并不引起患者过分烦恼或不愉快的情感体验。如果工作负担已减轻,适当休息之后,上述症状仍持续存在,或时轻时重,迁延不愈,达3个月以上者,则应诊断为神经衰弱。在流行学调查时,除要求符合症状学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外,病程必须持续达3个月以上,对排除其他疾病是非常重要的。
5.慢性疲劳综合征 慢性疲劳综合征(chronic fatigue syndrome)这是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CDC)建议使用于一类病因未明,以慢性疲劳为特征的综合病征的名称。该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如下:
主要标准:
①新近起病的严重而虚弱性疲劳,持续至少6个月;
②没有发现引起疲劳的内科或精神科疾病。
次要标准:包括广泛的头痛,肌痛,关节痛,发热,咽痛,淋巴结痛,肌无力,活动后持久的疲劳,神经心理症状(如易激惹、健忘、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困难、抑郁等),睡眠障碍,突然发生的疲劳等。(要求至少有其中8项症状)。
客观标准:包括低热(口表37.6~38.0℃或肛表37.9~38.8℃),非渗出性咽炎,颈前或腋下淋巴结长大、触痛。
这类疾病被疑为Epstein-Barr病毒感染或免疫异常。由于有低热、咽痛及淋巴结长大等客观体征,因而与神经衰弱有别。
由于神经衰弱的许多症状,颇多与焦虑障碍或抑郁性神经症或隐匿型抑郁症相似,在临床上应首先排除抑郁与焦虑性障碍,并从症状演变、治疗效果来判断,避免把神经衰弱当作“垃圾箱”。还要与精神分裂症的早期症状、颅脑外伤后综合征、适应不良及过度疲劳区别。过度疲劳引起疲乏无力、头昏脑涨、注意力不能集中等症状,经休息后即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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