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系统的放射性损伤
有超剂量放射史,一定潜伏期后发病、病变部位和症状与放射源照射部位一致。具体如下:
1.原发性损伤
(1)脑:1-2天内发病,表现为急性脑病的症状。6-16周发病,表现为嗜睡、局灶体征。数月-数年,表现为痴呆、局灶体征。
(2)脊髓:6-16周发病,表现为Lhermitte's征(即低头时,出现从颈部沿着背部脊椎向下肢或四肢放射性的触电感,头复位时,症状消失;屈颈动作愈迅速有力,触电感亦愈强烈,如屈颈动作缓慢,触电感则较轻微)。数月-数年,表现为横贯性脊髓病。
(3)周围神经:数月-数年发病,表现为瘫痪、感觉缺失。
2.继发性损伤
(1)多部位损伤:表现为脑、颅,和或周围神经鞘瘤。
(2)动脉(动脉粥样硬化):表现为脑梗塞。
(3)内分泌器官:表现为代谢性疾病。
此病必须与肿瘤复发或转移相鉴别。从病史入手,不难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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