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病
1.妊娠高血压
怀孕前或怀孕前12周出现高血压,这种孕妇通常有特发性高血压,即非怀孕所引起的高血压。在怀孕20周之后出现高血压即收缩压高于140或舒张压高于90,或妊娠后期之血压比早期收缩压升高30或舒张压升高15,称为妊娠高血压。
2.子痫前症
若有妊娠高血压外加水肿或蛋白尿,或二者则称子痫前症。而子痫前症又合并抽搐则称之子痫症,母亲及胎儿的死亡率特别高。
3.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是指怀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怀孕时才出现高血糖的现象,其发生率约1%~3%。
4.妊娠期心脏病
妊娠期心脏病是产科常见的严重并发症,尤其是合并心力衰竭时病情更加危重,是导致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的直接原因,严重影响母婴的生命安全。妊娠期心脏病致心力衰竭治疗原则:合理用药、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和时机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力衰竭的关键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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