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落总数检查概述
菌落总数检查在一定条件下(如需氧情况、营养条件、pH、培养温度和时间等)每克(每毫升)检样所生长出来的细菌菌落总数。 菌落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识别的生长物,它是由数以万计相同的细菌集合而成。当样品被稀释到一定程度,与培养基混合,在一定培养条件下,每个能够生长繁殖的细菌细胞都可以在平板上形成一个可见的菌落。
菌落总数检查正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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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检查临床意义
只反映需氧性、嗜中温活菌数量;
嗜冷菌、嗜热菌、特殊营养需求及死细菌不能反映;
反映食品的卫生质量,以及食品在产、运、销过程中的卫生措施和管理情况;不代表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
菌落总数的卫生学意义
食品清洁状态的标志
带鱼≤104/g一级鲜度;≤106/g二级鲜度;
预测食品的耐保藏性
菌落总数为105/cm2的牛肉0℃可保存7天;
菌落总数为103/cm2的牛肉0℃可保存18天。
菌落总数检查检查方法
菌落总数的测定,一般将被检样品制成几个不同的10倍递增稀释液,然后从每个稀释液中分别取出1mL置于灭菌平皿中与营养琼脂培养基混合,在一定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后(一般为48小时),记录每个平皿中形成的菌落数量,依据稀释倍数,计算出每克(或每ml)原始样品中所含细菌菌落总数。
基本操作一般包括:样品的稀释--倾注平皿--培养48小时--计数报告。
国内外菌落总数测定方法基本一致,从检样处理、稀释、倾注平皿到计数报告无何明显不同,只是在某些具体要求方面稍有差别,如有的国家在样品稀释和倾注培养进,对吸管内液体的流速,稀释液的振荡幅度、时间和次数以及放置时间等均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菌落总数检查注意事项
1.检验中所用玻璃器皿。如培养皿、吸管、试管、移液器的吸头等必须是完全灭菌的,并在灭菌前洗干净,不得残留有抑菌物质。
2.用作样品稀释的液体,每批都要有空白对照。如果在琼脂对照平板上出现几个菌落时,要查找原因。
3.检样的稀释液一般用灭菌盐水,如果对含盐量较高的食品进行稀释。则宜用蒸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