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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与肝功能损害的关系 甲亢怀孕很危险

2017-07-19 来源:健客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无论甲亢或甲低,病情轻者均不影响怀孕,但其流产或死胎率较高,病情严重的男性患者可出现性欲减退,阳痿,精子数目减少及不育,女性患者甲低时多为月经过多、过频。如不治疗,也可导致不孕。

  甲亢是内分泌科的常见疾病,绝大数患者接受抗甲状腺药物等治疗后,能够达到症状缓解,甚至治愈。但当甲亢合并严重的肝功能不良等并发症时,治起来矛盾就颇多了。

  矛盾一:甲亢引起肝功能损害

  甲亢引起的肝功能损害主要指Graves病对肝脏的损害。Graves病可累及包括肝脏在内的全身多个器官,引起肝肿大,肝功能异常甚至发生黄疸、肝硬化等,统称为甲亢性肝损害。

  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表现并不限于甲状腺,而是一种多系统的综合征,包括高代谢症候群、弥漫性甲状腺肿、眼征、皮损和甲状腺肢端病。由于多数患者同时有高代谢症和甲状腺肿大,故称为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又称Graves病。

  当患者有甲亢基础病时,我们可以通过查体或相关实验室检查来发现肝功能不良的端倪,如患者有导致急性肝损害的全身因素,如休克,败血症等,或查体发现肝脏肿大、皮肤巩膜黄染,实验室检查提示功能能异常时,我们应高度怀疑甲亢性肝损害。但应排除:甲亢合并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炎等疾病。

  矛盾二:抗甲状腺药物引起肝功能损害

  抗甲状腺药物引起的肝功能损害属于药物性肝损害,相关文献报道,抗甲状腺药物(ATD)引起的肝损害多见于用药后3个月内,最早服药1天内发生,最长可在1年后发生。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病机制大抵如下:药物本身的毒性、免疫过敏机制、影响肝实质摄取、干扰胆盐及有机阴离子的转运和排除异常等方面。

  关于药物性肝损害的诊断

  应该排除病毒性肝炎、甲亢性肝损害、肝癌、肝硬化等疾患,最重要的是追问患者服药史及药物过敏史,药物性肝损害最多见的是急性肝炎或胆汁淤积。

  相应,急性肝炎有发热、乏力、食欲减退、黄疸、血清转氨酶升高等症状,而胆汁淤积则主要表现黄疸、ALP升高、瘙痒、尿色加深等,体征一般表现肝脏肿大或触痛,皮肤、巩膜明显黄染等症状,如排除其他肝脏疾病且患者有服药ATD等药物,应高度怀疑药物性肝损害。

  甲状腺机能亢进是一种基础代谢紊乱造成的疾病。患者可出现:心慌、心动过速、气短、多汗、怕热、食欲亢进、神经过敏等症状。

  甲亢患者初期,雌激素分泌过多,子宫内膜对雌激素的反应强,子宫内膜增生,表现为月经过多,过频,甚至发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随着甲亢病程的发展,两个轴系都受到反馈抑制,卵巢激素的分泌和代谢受到阻滞,分解、灭活和清除过程加快,子宫内膜便逐渐退化,萎缩,引起月经稀发,经血量减少直到闭经。甲状腺机能亢进轻症可能不影响排卵,因而可能妊娠。重症者约90%无排卵,自然不能怀孕。

  甲亢妇女怀孕有众多不利因素和危害。

  一旦甲亢患者妊娠,很容易发生流产、死胎、早产现象。流产率高达26%,早产率为15%。明显高于正常妇女。

  妊娠会加重甲亢患者的生理负担,使其甲亢症状加重,恶化孕妇的病情。

  一旦怀孕,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率比正常妊娠组高10倍,可能诱发甲状腺危象,威胁病人生命。

  如果孕妇在妊娠期间必须服用抗甲状腺药物,这样会抑制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因而造成胎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甲低),导致出生后的呆小症。

  如果妊娠中采用了放射性碘来治疗甲亢,则这个胎儿会因为接触过多放射线的影响,造成严重后果,应终止妊娠。

  重度或久治不愈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病人,不宜怀孕,一旦怀孕,应作人工流产术。甲亢病人如妊娠,应列为高危妊娠,于妊娠全过程中应在产科及内分泌科共同监护下度过孕产期。

  无论甲亢或甲低,病情轻者均不影响怀孕,但其流产或死胎率较高,病情严重的男性患者可出现性欲减退,阳痿,精子数目减少及不育,女性患者甲低时多为月经过多、过频。如不治疗,也可导致不孕。

  如果孕妇发生了甲状腺低下症,这时胎儿的影响比患甲亢更大,胎儿的流产率和围产期死亡率增高。

  甲亢妇女不易受孕,即使怀孕后流产率也颇高,只有少数轻度患者能足月分娩。

  病程中的饮食需注意低碘,高能量,高蛋白,在确保母婴营养的同时防止病情加重。

  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治疗以口服药物为主,首选丙基硫氧嘧啶(PTU),但最大剂量大应大于每天200毫克,以每天50-150毫克为宜因为大剂量用药可能会坏胎儿的甲状腺发育,若症状仍难以控制时可适当加用心得安等药物。

  其次,病情的控制应适度,不必将心率,基础代谢率,甲状腺功能检查(T3,T4)等观察指标完全控制到正常范围,因为即使是正常孕妇,上述观察指标也会略高于正常范围,过低地控制病情反而会引起母子的甲状腺功能低下。

  另外,此类患者不可使用甲状腺摄131I检查,更不能采用同位素治疗甲亢,以免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如果医生决定不得不施行手术治疗,应在怀孕4-6月为宜,且术前甲亢病情需得以控制。

  母亲需增加孕期检查的频率,了解胎儿的发育问况,平时稍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师反映。

  孕期中须定期测定甲状腺受体抗体(TRAb)的浓度,如果TRAb高于正常值数倍,提示胎儿可能也将患有甲亢,以便医师及时采取措施。

  产前必须行子宫B超检查,了解胎儿是否有甲状腺肿大或其他畸形,预防难产。

  产后至少停药3周以上方能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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