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以美丽药丸子开了一家淘宝店,出售大量的来历不明的减肥药,相关部门鉴定发现他所出售的减肥药品是禁止生产和出售的西布曲明成分。该女的已经被石景山检察院被捕。
女子刘某,今年28岁,曾是上海某著名大学研究生。据刘某供述,她上学时曾因身材肥胖,通过网络在一名徐姓女子处购买减肥药品,发现效果不错后,便长期购买。毕业后刘某结婚。为准备怀孕,她没有外出工作。不久,闲来无事的刘某决定开淘宝网店,并从徐某处购进减肥药销售获利。
2013年6月,刘某开始在自己所开的名为“美丽药丸子”的网店,销售所谓美容机构内部药品的减肥药。她所售的有些药品标价2000元以上,销售过程中,还发布大量女性减肥前后的照片,以夸大宣传。
实际上,刘某所销售的药品都是从徐某处购买的“三无”减肥药品,很多药品都是散装胶囊。刘某购进药品后,又从网上购买塑料瓶,进行二次包装,贴上简易标签向客户销售。此外,刘某还伙同两名女性朋友在网上回答客户的咨询。
不久,一些客户反映服用药品后,减肥效果并不明显,刘某便将此情况反馈给徐某。此后,徐某每次给刘某发货时都会附带一包标注名为“西布”的白色粉末,并告诉刘某把这些粉末添加到减肥药中可增强药效。
据了解,“西布”的学名为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虽然可以减肥,但服用后会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不良反应。该药品于2010年10月30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但刘某却在不确定该成分有无毒副作用的情况下,将西布曲明粉末添加到所销售的减肥药胶囊中。
今年五六月份,多名购买该减肥药的女子通过网络向刘某反馈称,服用药品后出现浑身颤抖、尿血,甚至昏厥的不良反应,并向其讨说法。刘某不予回复,在明知所卖药品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况下,仍继续销售。
今年6月底,多名在京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某随后落网,警方起获大量来历不明减肥药品。
淘宝等网站禁止销售处方药,销售非处方药,必须要出示国家药品机构办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的批准文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方可销售。
(实习编辑:李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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