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门就孕产妇、婴幼儿防护等问题进行回应。儿科时间就儿童防护的问题进行了整理。
王荃医生总结的儿童防护顺口溜:
要警惕莫恐慌
勤洗手戴口罩别乱摸多通风不扎堆少闲逛
多锻炼重营养不舒服早发现
若接触还发热发热门诊去就诊对医生不隐瞒放轻松遵医嘱
你我他齐防护好心情才能赢
低龄儿童的防护要点:
一岁以下孩子不适合戴口罩,年龄比较小的孩子戴不住口罩,所以婴幼儿主要依靠被动防护,即看护人的保护。
看护人需要做到这些:
抱孩子先洗手;
不要对着孩子咳嗽、打喷嚏、呼气,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来不及用纸巾,就用手臂捂住;
给孩子穿衣要适当,不要捂孩子,也不要让孩子着凉;
用餐习惯要注意:不和孩子共用餐具,不要用嘴吹凉食物,孩子的玩具、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一定尽量减少孩子出门,尤其是密闭的公共场所;
外出时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儿童要和其他人保持距离,一米以上;
外出回家换掉衣物、洗手后再抱孩子;
大人的手机钥匙经常用含酒精的东西擦拭;
家里每天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不要让孩子着凉,逐个房间轮流通风;
家长有呼吸道症状时,注意接近孩子时戴口罩。
在家待不住的孩子可以外出吗?
减少外出,尤其是人口密集场所和不通风的空间,儿童更是如此。如果儿童外出,一定要去空旷、人少的地方。
外出一定要看住孩子,尽量不要孩子乱摸,如果孩子的手接触了公共场所的设施,一定看住不要让孩子吃手、用手揉眼睛等情况。
儿童如果去人多或者不通风的公共场所,要选择适合自己年龄的口罩。
如果大一些的儿童,如果不愿意戴口罩,可以通过讲道理来教育孩子;小一点的孩子可以通过游戏比如给玩偶戴口罩等形式进行教育。
儿童发热该去哪里就诊?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流行的情况下,如果有以下任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情况,出现发热,应该去发热门诊就诊。如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转往定点医院治疗。
发热前14天有武汉地区,或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有接触过武汉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接触的流行病学史。
家长要关注各地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的分布,带孩子就诊要加强个人防护,如实向医护人员提供病史,不能隐瞒,否则可能耽误孩子诊治。
疫苗接种是否延期?有慢性病的儿童是否还定期复诊?
家长需关注接种门诊的动态、提前联系预约,建议单个预约、分散接种。一般的疫苗,延迟接种,及时补种的话,不会影响疫苗效果。
有些疫苗,如狂犬病疫苗等不能延迟接种。
需要定期复诊的慢性病患儿不要擅自决定延迟复诊时间,应提前与主治医生沟通,尽可能通过线上与主治医生沟通。
对于婴幼儿,家人的自我保护也可以间接的保护孩子。
不同人群的防护,我们可以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
近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备受关注,为了降低因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不当等引发的疾病感染风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不同风险人群的防护指南,指导大家进行个人防护工作。
不同风险人群分为:
普通居家人员
出行人员
居家隔离人员
特定行业人员
其中特定行业人员又分为:
接触人群较多的,如公交司机、快递员、警察等;
接触病人的,如隔离病区工作人员、病例转运人员等;
接触病人分泌物的,如标本采集人员、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
接触密切接触者,可能接触确诊病例的,如流行病学调查人员;
接触污染环境的,如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尸体处理人员。
一、普通居家人员
(一)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相对封闭、空气流动差的场所,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和展览馆等。
(二)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
未接触过疑似或确诊患者且外观完好、无异味或脏污的口罩,回家后可放置于居室通风干燥处,以备下次使用。需要丢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
随时保持手卫生,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
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
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四)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五)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出行人员
(一)日常外出
日常生活与工作出行人员,外出前往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
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就诊
出现可疑症状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佩戴口罩,可选用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
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与他人接触情况,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调查。
(三)远距离出行
远距离出行人员,需事先了解目的地是否为疾病流行地区。
如必须前往疾病流行地区,应事先配备口罩、便携式免洗洗手液、体温计等必要物品。旅行途中,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在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
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妥善保留赴流行地区时公共交通票据信息,以备查询。
从疾病流行地区返回,应尽快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离开疾病流行地区后14天。
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体温、体征等状况监测,尽量做到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
三、居家隔离人员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居家隔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二)居家隔离人员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谢绝探访。
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不得与家属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及床上用品等。
(三)他人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应规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期间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
尽量避免与居家隔离人员直接接触,如发生任何直接接触,应及时做好清洁消毒。
四、特定行业人员
(一)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武警、交警、安保人员、媒体记者、快递人员等行业人员
以上工作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相关单位应为相关工作人员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
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注意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每日至少2次测量体温。
一般情况下,不必穿戴防护服、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
(二)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人员
以上人员工作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三)流行病学调查人员
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开展疑似和确诊病例调查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对疑似和确诊病例也可考虑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流调。
(四)标本采集人员、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
标本采集人员、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
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五)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尸体处理人员
对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尸体处理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
环境清洁消毒人员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