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
摘要:共接种4剂次,其中2月龄接种1剂灭活脊灰疫苗(IPV),3月龄、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
接种程序、注意事项、禁忌症
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
(1)接种对象及剂次:
共接种4剂次,其中2月龄接种1剂灭活脊灰疫苗(IPV),3月龄、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
IPV: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
肌肉注射。
OPV:口服接种。
(3)接种剂量:
IPV:0.5ml。
OPV:糖丸剂型每次1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
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
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有症状的HIV感染或CD4T细胞计数低、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
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
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谢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
★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脊灰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
IPV,OPV补种原则
(1)对于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天。
(2)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
(3)2016年5月1日后,对于仅有bOPV接种史(无IPV或tOPV接种史)的儿童,补种1剂IPV。
(4)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用现行免疫规划用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接种IPV、bOPV有哪些禁忌证?
参见IPV和bOPV使用说明书。
OPV有哪些不良反应?
少数人接种后可发生一般反应,出现发热、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等全身反应,症状轻微,一般在2~3天内自行消退。接种后很少发生异常反应,严重过敏反应和
神经系统反应极罕见。VAPP发生概率极低,主要发生在免疫功能免疫缺陷者中,以首剂接种者多,后续接种者少。
IPV有哪些不良反应?
少数人接种后可发生一般反应,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硬结等局部反应,或出现发热、烦躁、呕吐、腹泻、嗜睡、皮疹等全身反应,症状轻微,一般在2~3天内自行消退。接种后很少发生异常反应,严重过敏反应和神经系统反应极罕见。
儿童接种IPV或bOPV后发生不良反应如何处理?
★一般反应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消退。
★发热在37.5℃以下时,应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防止继发其他疾病;
★发热超过37.5℃或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情况,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红肿直径和硬结<15毫米(mm)者一般不需处理;15mm~30mm者可用干净的毛巾裹上热水袋热敷;>30mm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