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健客网 > 传染病频道 > 疾病种类 > 肺结核 > 肺结核病人如何科学对待性生活

肺结核病人如何科学对待性生活

2019-12-04 来源:苏州疾控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母亲患传染性肺结核,还可能会传染给胎儿,使新生儿发生先天性结核病。妊娠分娩后,腹压下降,也容易引起肺结核播散和咯血,所以正在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暂不宜妊娠。

肺结核病人如何科学对待性生活

结核病是慢性、消耗性、传染性疾病,每次性交时病人体力和精力的损耗均会加重身心负担,不利于疾病康复。结核病的传染期、尤其重症肺结核病人如有咯血倾向应禁止性生活。

病情好转后可适当恢复性生活,但也应自觉控制性生活的频度。青年人每周不超过1~2次,中年人每月不超过2~3次,老年人每月不超过1次。频度不是绝对的,原则是看第二天有无疲乏感,若性交次日感到倦怠、腰酸乏力、食欲不振,可认为性生活过度,应自觉校正,延长间距,或暂停性生活。

性交的次数和时间应以不加重病情和病人不感到疲劳为限度。如果夫妇一方患有结核病,性生活应有所限制,待结核病痊愈时才能如正常人一样过性生活。

肺结核病人能否怀孕生育

妊娠常常是已患肺结核病的妇女病情恶化的因素。

妊娠期内分泌、免疫及呼吸功能均有不同程度变化,怀孕头3个月的妊娠反应如恶心、呕吐,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导致孕妇与胎儿营养更加缺乏,影响肺结核的治疗及胎儿的发育生长。

怀孕前肺结核正在治疗

母亲患传染性肺结核,还可能会传染给胎儿,使新生儿发生先天性结核病。妊娠分娩后,腹压下降,也容易引起肺结核播散和咯血,所以正在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暂不宜妊娠。

怀孕后发生肺结核

若怀孕后发生肺结核:

妊娠2个月内终止妊娠最好。

若妊娠已经超过3个月:

可在进行适当抗结核治疗下维持妊娠,因此时终止妊娠比自然分娩的危险性更大。患者需在产科医生与结核病医生的严密监督下,进行产前检查与适当的抗结核治疗。产后及时复查,防止结核病恶化或复发。

肺结核病人能否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有三大风险:

1.哺乳会增加母亲对营养的需求,加重母亲的精神和体力负担,影响母亲休息,对母亲肺结核的治疗十分不利。

2.有的抗结核药物存在于乳汁中,哺乳可能影响到婴儿。

3.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在哺乳过程中还可使婴儿受传染。

因此,在治疗中尤其是传染性肺结核的母亲所生的婴儿,不提倡母乳喂养,只能进行人工喂养。 

看本篇文章的人在健客购买了以下产品 更多>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