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PH小姐:
女,28岁,未婚未育。“大三阳”携带18年,2012年7月发病,HBVDNA1.52E+08IU/ml,ALT90、AST52U/L,保肝降酶至2014年6月,ALT120、AST72U/L,HBsAg2547IU/ml、HBeAg1030COI,HBVDNA3.98E+07(无单位)。
派罗欣180μg/周,12针检查:ALT32、AST33U/L,HBsAg4198IU/ml、HBeAg770COI,HBVDNA8.58E+06(无单位)。我是否应该继续打派罗欣?
博主说:
干扰素的有效率较低,“大三阳“肝炎派罗欣治疗48周一个疗程,达到疗效三终点(HBeAg转阴、病毒低于检测限和ALT正常)的不到50%。而且药费不菲,治疗过程中普遍比较辛苦。如果预期无效,应该较早停药。
派罗欣临床应用8年多,积累了较多经验。国外的研究提出干扰素治疗无效的“停药原则”,已被广泛认同。
以患者芳PH小姐为例:派罗欣3个月,血清病毒由3.98E+07→8.58E+06IU/ml,降低只有半次方;表面抗原(反映肝内病毒)2547→4198COI,增高是检测误差,至少没有降低。
“停药原则”规定:派罗欣初治头3个月,血清病毒至少应降低1次方IU/ml,HBsAg至少应降低半次方(0.5log10IU/ml,约原来数值的1/3),如果2条都没有达到,即使完成48周全疗程,预期最终无效99%。
芳PH小姐符合停药原则,应该换用一线核苷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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