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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治疗方式介绍 梅毒传播途径有哪些

2017-06-29 来源:健客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应做脐带血梅毒清学非螺旋体抗原试验。如为阳性,需4个月后再复查1次,以排除被动血清阳性。如检查仍为阳性,即按胎传梅毒治疗方案施治。

  梅毒的治疗方式介绍

  梅毒的治疗应该遵循早期治疗,以及剂量足,药剂猛,并且要规则用药的特点,目前来说,治疗梅毒首选青霉素治疗,但并不一定做为最终的治疗方式,另外,对于感染源一定要确诊,这是治疗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项目,下面,就治疗梅毒的常规技术进行介绍:

  1)严格执行婚前梅毒血清学检查,以避免婚后怀孕期才被发现患梅毒。对已接受抗梅毒治疗已愈的妇女,要嘱其在妊娠期进行复查、复治。

  2)严格执行产前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梅毒时,不论既往是否接受抗梅毒治疗,均应给于抗梅治疗。

  3)患有梅毒的孕妇在妊娠初期的3个月内,接受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80万单位,肌注,连续10日为1疗程;在妊娠末3个月,再给于同量普鲁卡因青霉素G个疗程。妊娠早期治疗是为了胎儿免于受染,妊娠后期治疗是为了已受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

  4)如果在妊娠第6个月才发现患有梅毒,当即给于普鲁卡因青霉素G1个疗程,到产后3个月内应再补治1疗程。

  5)对于青霉素过敏者,采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每次50mg,每日4次,15~30日为1疗程;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服1疗程且待分娩后均应对新生儿采用青霉素补治1疗程,其剂量、方法按胎传梅毒治疗方案进行。

  6)患有梅毒的孕妇所生的婴儿,在出生时,应做脐带血梅毒清学非螺旋体抗原试验。如为阳性,需4个月后再复查1次,以排除被动血清阳性。如检查仍为阳性,即按胎传梅毒治疗方案施治。

  7)对患有梅毒的孕妇所生的婴儿,必须追踪观察3年,初时为每6个月1次,后为1年复查梅毒血清学试验1次,以避免先天梅毒发生。

  8)大力宣传孕妇患梅毒的危害性,特别要向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宣传,以便他们能自觉地执行梅毒孕妇及先天梅毒的防治措施。

  梅毒传播途径有哪些

  梅毒是因为感染了梅毒螺旋体导致的,发生这个病之后对患者的健康损伤很大,因此患者应该引起重视,积极的进行治疗,同时也因为患者身体内就会存在具有传染性的病毒,在日常生活当中应该注意做好预防传染他人的措施,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梅毒传播途径有哪些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1、性接触:这是梅毒螺旋体的一个主要传染途径。尤其是一些没有经过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的1年内时间段是最具有传染性的,患者的阴道分泌物和精液、尿道分泌物、唾液、血液中都含有致病病毒,这时候健康人与梅毒患者发生性接触,就会有很大被传染的概率。随着患者的病期延长,相对的患者体内病毒的传染性也就会越来越小;到感染发病之后的4年,那么性接触一般情况下不会引发传染。

  2、血液传播:梅毒可以通过输血及共用针头等等方式传染他人,其它的血液传播方式还包括了使用消毒不严格的接触过患者血液的手术器皿和检查器皿等。

  3、胎传梅毒:孕妇在孕期梅毒致病病毒会通过胎盘引起胎儿受染,一般情况下发生感染的时间是在梅毒孕妇怀孕的4个月以后。在临床当中虽然病期超过4年也无治疗经历的梅毒妇女,性接触很少传染,但怀孕之后还是可以传染给胎儿,但是也具有病期越长没毒的传染性越小的规律。

  4、其它传播途径:少数患者不因为性接触传染,而是因为其他的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哺乳;使用患者用过的纹身器皿和修脚刀,剃刀,餐具,被污染的衣服,毛巾、烟嘴等都可能会引起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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