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服用这些药,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甚至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那么,利巴韦林颗粒(新博林)有哪些不良反应的呢?出现不良发应怎么办?
利巴韦林颗粒(新博林)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
国内人体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利巴韦林颗粒口服后吸收迅速,在60-90分钟内血药浓度可达到峰值。利巴韦林进入体内后,经磷酸化生成具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利巴韦林单磷酸。消除半衰期约为24小时。利巴韦林能滞留于红细胞内。主要由肾脏排泄,仅有少量随粪便排出。
许多人认为,只有使用了假药、劣药,或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其实,药品不良反应的前提是合格药品,即经过国家审批的药品。当用了药物过后出现不良发应时,如果发生了说明书中注明的不良反应,而且注明这种不良反应可以耐受,停药后可自行消失,那么需要做的就是“停药”,并且注意观察。如不良反应持续,则立即去医院治疗。
健客温馨提醒,为了您的健康,请在您的主治医生或指导药师的指导下按疗程用,同时密切接受随访,以便他们了解到您的用药情况。如在用药过程有任何不良反应或疑惑,向健客在线医生咨询,热线电话:400-086-5111。
(实习编辑:薛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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