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有效期内的药用于治疗其适应症时的疗效不错。而过了有效期的药品,可能会分解成其他产物,这些分解的产物可能对身体会产生不良反应。那么,过期的利巴韦林颗粒(新博林)会有不良反应吗?出现不良反应该怎么办?
利巴韦林颗粒(新博林)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
利巴韦林为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细胞培养试验表明,利巴韦林对呼吸道合胞病毒(RSV)具有选择性的抑制作用。利巴韦林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但是其体外抗病毒活性可被鸟嘌呤核苷和黄嘌呤核苷逆转的结果提示,利巴韦林可能作为这些细胞的代谢类似物而起作用。
如果使用变质的药物,不仅没有治疗效果,还会造成细菌感染。所以如果您不小心用了过期的本品,此时应该注意多喝水,多排尿,尽快让药物排出体外,还要密切留意自己的状况。
由于过期的药品会产生无法估计的副作用,所以如果您在用过期的药后出现了不良反应,必要时则应及时前往医院进行科学检查,排除其他药物的干扰,用以确认导致不良反应的真正诱因。
健客温馨提醒,为了您的健康,请在您的主治医生或指导药师的指导下按疗程用,同时密切接受随访,以便他们了解到您的用药情况。如在用药过程有任何不良反应或疑惑,向健客在线医生咨询,热线电话:400-086-5111。
(实习编辑:薛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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