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生病需要服用药物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仔细阅读该药的说明书,注意看该药的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那么,利巴韦林颗粒(新博林)不适合哪些人用?要注意什么呢?
对利巴韦林颗粒过敏者禁用;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
注意事项: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虽然,本品的使用效果很好,但是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而过敏体质者和孕妇也应该慎用本品,而小孩应在家长的监督下来使用。
另外,患者需注意当用了药物过后出现不良发应时,如果发生了说明书中注明的不良反应,而且注明这种不良反应可以耐受,停药后可自行消失,那么需要做的就是“停药”,并且注意观察。如不良反应持续,则立即去医院治疗。
健客温馨提醒,为了您的健康,请在您的主治医生或指导药师的指导下按疗程用,同时密切接受随访,以便他们了解到您的用药情况。如在用药过程有任何不良反应或疑惑,向健客在线医生咨询,热线电话:400-086-5111。
(实习编辑:薛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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