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害顾名思义就是指在药物治疗过程中所导致的肝脏损伤,亦称药物性肝损伤或药物性肝病。药物性肝损害可因药物本身或/及药物的代谢产物引起,也可能是由于用药者个体的特殊体质对药物的超敏感性或耐受性降低所导致。
由药物引起的肝脏损伤可表现为各种急性或慢性肝病,轻者停药后可自行恢复,重者可能引起严重的肝损害甚至危及生命,需要积极的治疗和抢救。
药物性肝损害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疾病的患者身上;既可以发生在用药超量时,也可以发生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目前,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的药物及保健品已超过30000种,明确可以引起药物性肝损害的药物超过1000种。因此,药物性肝损害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
药物引起的肝损害通常会发生在用药后的1-4周内,具体表现和其他肝炎大致相同。
药物引起的肝损害的不同类型
1、以肝细胞损害为主者
主要表现为疲乏、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尿黄、肝区不适,肝脏肿大伴有压痛,转氨酶升高,血脂升高,血象中嗜酸细胞升高。
2、以胆汁淤积为主者
主要表现为肝内小胆管胆汁淤积,并伴有肝细胞损害,表现为皮肤、巩膜、小便黄染,皮肤瘙痒、大便颜色变浅等。
严重的药物性肝损害也会引起大片肝区坏死发生,形成重型肝炎,出现黄疸、凝血机制障碍、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等症状。一旦出现肝细胞大片坏死,病情十分严重,若诊治不及时,有可能危及生命。
药物性肝损伤应重在预防,可通过以下几方面尽可能减少或避免药物性肝损伤的发生:
1、在用药前,应认真评估用药者机体的基础情况,严格掌握适应证;
2、对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用药应警惕,避免下次再使用化学结构相类似的药物,且在选择用药的种类、剂量及给药途径时也应倍加谨慎;
3、应避免联用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对于肝功能不良患者、老年人及儿童,应慎用或减量使用具有肝毒性的药物;
4、制定合理用药方案,尽可能减少多药并用,尽量避免剂量、疗程过长,若不得不使用两种以上药物时应了解药物之间是否相互作用而产生不良反应;
5、在用药治疗期间注意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定期检测血象、尿液及肝功能等,一旦发现肝功能异常等,尽快查明原因,将药物性肝损伤降至最低。
由于肝脏无痛觉神经,包括乙肝、丙肝、脂肪肝酒精肝在内的多种肝病都可能因初期无症状而被忽略导致恶化,唯有早发现、早诊断才能早规范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