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老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饮食方面还有服药方面有很多禁忌的注意事项。那么,孕妇能服用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司百得)吗?下面让小编为你介绍吧。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司百得)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妊娠第1-6个月:动物的生殖研究发现布洛芬对胎儿没有影响,但没有对妊娠妇女的对照研究。妊娠第7-9个月:可能出现动脉导管闭合不全,以及可能减低子宫收缩,因此应避免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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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服用者务必看清注意事项进行服用,祝身体健康!
(实习编辑:卢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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