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国药试字+1位字母+8位数字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那么,吉非替尼片(易瑞沙)的批准文号是?
吉非替尼片(易瑞沙)的批准文号是:H20090759.
吉非替尼片(易瑞沙)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分:吉非替尼?化学名: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吗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分子式:C22H24ClFN4O分子量:446.90;性状: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适应症/功能主治:本品单药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以及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癌(NSCLC)。详见说明书;规格型号:0.25g*10s;禁忌:已知对该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超敏反应者;贮藏:密封;包装:10s/盒;有效期:24月;执行标准: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30224;生产企业:AstraZenecaUKLimited(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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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李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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