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那么妊娠期可以服用清热祛湿颗粒吗?
清热祛湿颗粒以党参、黄芪、岗梅根、野菊花等7味中药为组方,采用经典的4+3配方,4味中药健脾祛湿,3味中药清热解毒。配方中的党参、黄芪,药性温和,清热不寒凉,是全家人都能喝的凉茶。清热祛湿颗粒含有陈皮,理气健脾,口感甘甜,没胃口、不想吃饭更适合。清热祛湿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功能主治清热祛湿,益气生津。用于暑湿病邪引起的四肢疲倦,食欲不振,身热口干。
清热祛湿颗粒的用法用量为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而大家要注意,毕竟清热祛湿颗是药物,所以经常使用还是会耐药的,所以最好不要经常使用。
另外,清热祛湿颗粒的注意事项为: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不同时期使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是不同的。孕妇受孕后4周内胎儿已经完成了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的初步分化;孕妇妊娠8周内,即孕妇停经2个月内,胎儿的脑、脊柱和中枢神经系统已经形成了,其他的重要器官也开始形成;孕妇怀孕到12周,即停经3个月左右,器官发育已经基本完成。因此,在怀孕头3个月用药引起胎儿畸形的可能性最大。孕妇怀孕3个月后用药引起胎儿畸形已少见,但仍可通过药物的毒性和副作用,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方舟健客温馨提醒,为了您的健康,孕妇请慎用本品,如在用药过程有任何不良反应或疑惑,亦可第一时间向方舟健客在线医生咨询,热线电话:400-086-5111。
以上的内容仅是参考,由于药物的使用以及病情的不同性,在使用药物之前请登录方舟健客,这里我们有专业的医生为您解答。
(实习编辑:薛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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