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对于治疗皮肤感染有很显著的疗效,而且使用的时间不是很长。那么,硝酸咪康唑乳膏用于皮肤感染是多少天呢?
硝酸咪康唑乳膏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化学名: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硝酸咪康唑乳膏的用法用量是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硝酸咪康唑乳膏口服吸收差,口服1g后血药峰浓度仅为1mg/L。血分布半衰期(t1/2α)约为0.4小时,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2.1小时,终末半衰期(t1/2)为20~24小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90%。在体内分布广泛,可渗入炎症的关节、眼球的玻璃体及腹腔中,但在脑脊液、痰液、房水中浓度均甚低,对血脑屏障的穿透性亦差。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灭活为无活性的代谢物。口服量的14%~22%自尿排出,主要为无活性的代谢物,其中不到1%为原形物。口服量的50%以原形自粪便排出。
硝酸咪康唑乳膏的禁忌是: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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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缉:陈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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