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有效期内的药用于治疗其适应症时的疗效不错。而过了有效期的药品,可能会分解成其他产物,这些分解的产物可能对身体会产生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过期的风热感冒颗粒怎么办?
风热感冒颗粒为棕褐色颗粒;气芳香,味香、微苦。主要成份是板蓝根、连翘、薄荷、荆芥穗、桑叶、芦根、牛蒡子、菊花、苦杏仁、桑枝、六神曲。风热感冒颗粒功能主治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有汗,鼻塞,头痛,咽痛,咳嗽,多痰。用法用量为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风热感冒颗粒的注意事项有: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果使用变质的药物,不仅没有治疗效果,还会造成细菌感染。所以如果您不小心服用了过期的风热感冒颗粒,此时应该注意多喝水,多排尿,尽快让药物排出体外,还要密切留意自己的状况。
由于过期的药品会产生无法估计的副作用,所以如果您在服用过期的风热感冒颗粒后出现了不良反应,必要时则应及时前往医院进行科学检查,排除其他药物的干扰,用以确认导致不良反应的真正诱因。
方舟健客温馨提醒,为了您的健康,请在您的主治医生或指导药师的指导下按疗程服用,同时密切接受随访,以便他们第一时间了解到您的用药情况。如在用药过程有任何不良反应或疑惑,亦可第一时间向方舟健客在线医生咨询,热线电话:400-086-5111。
以上的内容仅是参考,由于药物的使用以及病情的不同性,在使用药物之前请登录方舟健客,这里我们有专业的医生为您解答。
(实习编辑:谭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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