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者难以找到一个没有副作用的药物,因为这不符合常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所以患者选择长期用药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想想如何减少药物的副作用。再好的药也不能无休止的用下去,过犹不及。丹同静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2片),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无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药后有效,但症状仍持续发作者可于2小时后再加服1次。若服用琥珀酸舒马普坦片后症状消失,但之后又复发者,应待前次给药24小时后方可再次用药。单次口服的最大推荐剂量为100mg(4片)。24小时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200mg(8片)。长期使用琥珀酸舒马普坦片会怎么样?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丹同静)用于成人有先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丹同静)的主要成份为化学名:3-[2-(二甲胺基)乙基]-N-甲基吲哚-5-甲烷磺酰胺琥珀酸盐。分子式:C14H21N3O2S·C4H6O4分子量:413.49。丹同静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琥珀酸舒马普坦片(丹同静)禁忌:1.本品不得用于存在缺血性心脏病、缺血性脑血管病和缺血性外周血管病等疾病病史、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另外,其它症状明显的心血管疾病亦不应接受本品治疗。缺血性心脏病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类型的心绞痛(如稳定型心绞痛中的PRINZMETAL病),所有类型的心肌梗塞,静息性心肌缺血。脑血管病包括(但不仅限于):中风和一过性的脑缺血发作。外周血管疾病包括(但不仅限于):肠道缺血性疾病。2.正在使用或两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3.舒马普坦不得用于偏瘫所致头痛和椎基底动脉病变所致的头痛。4.24小时内用过任何麦角胺类药物或包含麦角胺药物(如双氢麦角胺或二氢麦角新碱)的患者禁用舒马普坦。本品亦不得与其它5-HT1激动剂并用。5.本品禁用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6.对舒马普坦过敏者禁用。7.禁用于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长期使用琥珀酸舒马普坦片(丹同静)有使人类角膜上皮细胞产生混浊和瑕疵等影响视力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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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孙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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