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相互作用很常见,有的病人服药后病情更加恶化,有些人服了一些药后,出现了不良的反应,都有可能是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引起的。丹同静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2片),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无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药后有效,但症状仍持续发作者可于2小时后再加服1次。若服用琥珀酸舒马普坦片后症状消失,但之后又复发者,应待前次给药24小时后方可再次用药。单次口服的最大推荐剂量为100mg(4片)。24小时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200mg(8片)。琥珀酸舒马普坦片可以与其它5-HT1激动剂并用吗?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丹同静)的主要成份为化学名:3-[2-(二甲胺基)乙基]-N-甲基吲哚-5-甲烷磺酰胺琥珀酸盐。 分子式:C14H21N3O2S·C4H6O4 分子量:413.49。根据国外文献报道: 本品口服后能迅速吸收,但吸收不完全,因首过效应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15%。口服本品25mg、100mg的平均最大血药浓度分别为18ng/ml(7~47ng/ml)和51ng/ml(28~100ng/ml)。偏头痛发作期和间歇期Cmax无明显差异,发作期t1/2为2.5h,间歇期t1/2为2.0h。单剂量口服25~100mg,其吸收程度(AUC)呈剂量依赖性,但是在大于100mg剂量后,AUC比预计值(以25mg剂量为基础)约少25%。食物对其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但可稍延长达峰时间约0.5h。 本品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较低(14~21%)。表观分布容积为2.4 L/kg。 本品的消除半衰期(t1/2)大约为2.5小时。口服14C标记物后测得,大部分(约60%)是以代谢物形式通过肾排泄,40%在粪中发现。尿中排出的标记物大多数是舒马普坦的主要代谢产物—非活性的吲哚乙酸(IAA)或IAA的葡糖醛酸酯,而原形药只有约3%。 本品主要由单胺氧化酶-A(MAO-A)代谢,因此,该酶的抑制剂可改变舒马普坦的药动学,降低吸收率。未见MAO—B抑制剂对本品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琥珀酸舒马普坦片(丹同静)用于成人有先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
24小时内用过任何麦角胺类药物或包含麦角胺药物(如双氢麦角胺或二氢麦角新碱)的患者禁用舒马普坦。琥珀酸舒马普坦片亦不得与其它5-HT1激动剂并用。
方舟健客温馨提醒,为了您的健康,用药一定要谨遵医嘱,按照医师的要求来用药治疗。你要是有需要,您可以到方舟健客咨询我们的专业人士,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400-086-5111,我们真诚为您服务。
(实习编辑:孙媛媛)
上一篇:24小时内用过包含麦角胺药物... 下一篇:琥珀酸舒马普坦片可以用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