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胶补血颗粒,有效期是48个月,生产企业是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那么,使用阿胶补血颗粒需要注意什么?
阿胶补血颗粒的执行标准是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三册,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37021196。
阿胶补血颗粒使用时需要注意:
1.本品为气血双补之药,咳嗽痰多,脘腹胀痛,纳食不消,腹胀便溏者不宜服用。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
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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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李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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