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全大补丸(水蜜丸),有效期是24个月,生产企业是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那么,使用十全大补丸需要注意什么?
十全大补丸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11020069,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使用十全大补丸需要注意: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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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李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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