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为400mg(1袋),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一般每天剂量不要超过1200mg(3袋)。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那么,精氨酸布洛芬颗粒的批准文号是怎么样的?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H20058759,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在口服200mg后15-30分钟即可达到相当于25mg/L活性成份的最大平均血浆浓度(与其它布洛芬剂型相比,其它布洛芬剂型在服药后1-2小时才能达到15mg/L的平均血浆浓度)。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主要通过小肠吸收,血浆半衰期为1.5-2小时。同时蛋白结合率达约99%。主要以无活性代谢物形式迅速通过肾脏排泄。即使在长时期治疗间也无蓄积现象的报道。服用布洛芬后,布洛芬及其它的代谢产物在24小时内完全排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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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黄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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