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可以用于解热镇痛,功能主治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那么,精氨酸布洛芬颗粒服用过量了怎么办?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对于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为400mg(1袋),一日2~3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一般每天剂量不要超过1200mg(3袋)。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在口服200mg后15-30分钟即可达到相当于25mg/L活性成份的最大平均血浆浓度(与其它布洛芬剂型相比,其它布洛芬剂型在服药后1-2小时才能达到15mg/L的平均血浆浓度)。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主要通过小肠吸收,血浆半衰期为1.5-2小时。同时蛋白结合率达约99%。主要以无活性代谢物形式迅速通过肾脏排泄。即使在长时期治疗间也无蓄积现象的报道。服用布洛芬后,布洛芬及其它的代谢产物在24小时内完全排泄。
如果发生药物过量应尽快通过洗胃或通过产生诱导呕吐的方法将胃排空。如果药物已经吸收应使用碱性药物来帮助肾脏排除酸性布洛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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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黄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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