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琥乙红霉素颗粒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那么,琥乙红霉素颗粒的批准文号是怎么样的呢?
琥乙红霉素颗粒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H20003765,琥乙红霉素颗粒的生产厂家是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琥乙红霉素颗粒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琥乙红霉素颗粒为含矫味剂的颗粒;味甜而芳香。
除二羟丙茶碱外,琥乙红霉素颗粒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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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黄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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