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例如:有效期至2006年7月,则表示该药品可使用到2006年6月30日。再如:有效期至2006/07/08,则该药品可使用至2006年7月7日。那么,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的有效期多久?
由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14023099的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的主要成份为猴头菌提取物。为棕黄色或微黄色混悬颗粒,味微苦,有引湿性。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为真菌猴头菌经深层发酵的菌丝体提取所得提取物制成。含有多糖、肽、氨基酸等。
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能够改善胃粘膜营养状态,促进溃疡愈合及炎症消退,激活机体免疫细胞,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用于慢性胃炎、消化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结肠炎以及消化不良。
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的有效期为24月,药效损失10%所需的时间.如有效期规定为2002年12月,就是指这批生产的药品至2002年12月31日前仍然有效,您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该药物的生产日期,以免买到过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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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孙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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