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故最好不吃药。但万事都是一分为二,孕妇用药有一定的风险,并不是完全无益。一些疾病本身对胎儿、母亲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的影响,这时,就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那么,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不可以使用复方克霉唑乳膏(Ⅱ)?
香港澳美制药厂生产的复方克霉唑乳膏(Ⅱ)(奥青)所含克霉唑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等皮肤癣菌具有抑制作用。尿素能增进角质层的水合作用,使皮肤柔软,并有抗菌、止痒作用,两者配合有协同作用。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敏感的皮肤炎性疾病(如接触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等伴发细菌和真菌感染)。尚缺乏孕妇使用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孕妇使用复方克霉唑乳膏(Ⅱ)(奥青)需考虑用药的利弊,如必须使用复方克霉唑乳膏(Ⅱ)(奥青),则要求不要长期或大面积使用复方克霉唑乳膏(Ⅱ)(奥青)。尚不明确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是否增加全身吸收并从乳汁中排出的可检测量,如哺乳期妇女使用复方克霉唑乳膏(Ⅱ)(奥青),应停止用药或停止喂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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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孙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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