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平胶囊为胶囊剂,内含鲜红色或暗红色的结晶品性粉末。主要成份为利福平。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44020771。产自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那么服用利福平胶囊会有怎样的不良反应产生呢?
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等。服用本品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有: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数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见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见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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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杨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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