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属于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主要治疗外感风热型的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咳嗽及咽痛等症状。
那么,清热解毒口服液的药物有效期是多久的呢?
清热解毒口服液的主要成份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岑、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等症;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本品的有效期是36个月,本品适宜置阴凉处保存。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
为了保证其质量,在有效期内使用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它们的性状,一旦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即使在有效期内,也要停止使用。对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规定,已属于劣药,不能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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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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