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的有效期为36个月。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属于非处方药。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为棕红色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苦、微甜。那么,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的临床研究是怎样呢?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的临床研究是: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的用法用量是口服,1岁至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4岁至7岁每次10毫升,一日4次;8岁至12岁每次20毫升,一日3次。
临床研究表明,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有祛痰止咳、退热、解除鼻塞流涕等方面的疗效,可有效地提高治愈率和缩短疗程,且不良反应小,安全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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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缉:陈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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