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执行标准为WS-10001-(HD-1191)-2,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H14023099,生产企业是山西康欣药业有限公司。那么,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猴头菌提取物颗粒(无糖)的注意事项为: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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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林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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