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沙星滴眼液(诺青)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10950298,有效期为24个月,遮光,密闭保存。为淡黄或淡黄绿色澄明液体。那么氧氟沙星滴眼液(诺青)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氧氟沙星滴眼液(诺青)的注意事项是: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
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为了您的健康,购买时一定要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如您需购买,可进方舟健客官网,方舟健客是一家值得信赖的健康服务公司,也可先咨询方舟健客的在线客服,或者拨到我们的热线电话400-086-5111。
以上的内容仅是参考,由于药物的使用以及病情的不同性,在使用药物之前请登录方舟健客,这里我们有专业的医生为您解答。
(实习编辑:邓洁梅)
上一篇:杞枣口服液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下一篇:氧氟沙星滴眼液(诺青)的药理...